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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力开具首张增值税电子专票电子凭证

时间: 来源: 《中国电力报》 作者: 王超 张蕾 王晓

  4月15日,国网浙江淳安供电公司在结算中石化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的电费时,为其开出了全国首张符合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增值税电子专票电子凭证。

  “以前收到电费发票后,我们需要打印、移交、装订、归档。现在有了专票电子凭证后,只需要线上完成相关业务处理,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效率。尤其是疫情期间,无接触式接收凭证也更加便利。”中石化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徐俐俊说。

  随着全社会数字化发展,电子数据在各个行业被广泛使用。自去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启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以来,国家电网作为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凭证全国唯一试点单位,推进落实该项工作。

  浙江电力财务资产部副主任蓝飞说:“浙江电力作为承接试点单位,结合财务无纸化改革相关工作,不断优化试点策略,高标准推进试点任务。以浙江电力每年近5800万余份纸质凭证为例,预计年均可减少碳排放超过3.5万吨,节约全社会耗材、快递、人工等成本5亿元。”

  此次电子凭证顺利在杭落地,标志着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开具(交付)端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化在全国推广提供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样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