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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制定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工作措施

时间: 2022-12-29 18:22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4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巡视、审计、组织人事、党建以及各有关业务部门一起,就今年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沟通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这种机制为更好开展业务监督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有效载体。”中国华电生产技术部的工作人员介绍。 

  近年来,中国华电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入推进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要求,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持续探索深化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三类监督协同高效,企业内部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三道防线”有机统一,各类监督融入企业日常管理的有效做法。日前,中国华电印发《进一步加强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工作措施》,将这些探索实践固化下来形成制度,不断巩固深化大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更好形成合力、融入企业治理,转化为治理效能。

  “我们在实践探索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协调贯通的基础上,把《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对加强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常态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的要求,与企业实际相结合,细化为15项具体措施,为各监督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等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中国华电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介绍《监督协调贯通措施》时说。 

  中国华电通过《监督协调贯通措施》的有效执行,实现了“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工作共促、监督成果共用”的“三共”目标。在监督信息共享方面,通过专题会议、印送纪要、移交线索等方式及时通报监督信息,一定范围内共享已经形成的有关清单、档案、报告、底稿等,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监督工作共促方面,协调联动相关部门(机构)共同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合审核把关,进一步发挥合力,取得更大监督质效;在监督成果共用方面,要求充分运用各部门已取得的监督成果,避免重复性了解、核实、检查等,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提高监督实效。《监督协调贯通措施》为推动企业内部各项监督职能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同向发力、同增质效提供了抓手,增强了对企业重点领域经营风险与廉洁风险同防同控力度,有力促进了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责任编辑丨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