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电网 守护美好电力生活

来源: 《中国电力报》 时间: 2023-05-23 14:13

  2020年12月4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迎来全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第3个“宪法宣传周”。当天,围绕深入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等主题,50余场具有电网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广州、佛山等20个地市供电局全面铺开。

  自南方电网公司“十三五”法治建设及“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广东电网全面开展依法治企,在依法保障建设全国最好世界一流省网企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了生动的法治实践成果。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荣誉166项,广东电网和佛山供电局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系统内共64家单位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释放法治效能 企业治理更具活力

  今年“12·4”宪法宣传周期间,来自北京、广州、深圳等10多家知名企业的总法律顾问走进电网,交流法治工作后评价,“电网公司在法务创新性方面走在前列,推动了业务的发展,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高质量的‘守夜人’。”

  这是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以创建省级“法治央企”示范单位为契机,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同步推进”的建设路径,从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业务规范、法治文化、服务保障、组织领导6个维度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该公司成立依法治企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5年来,该公司在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完善法律管理职能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这5年,我们积极顺应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潮流及能源发展新格局,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主体设置。”据广东电网法规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主要从公司本部、直属新兴业务公司、出资企业3个层面下功夫,向管理要效能。在公司层面,推动完善“四会一层一组织”的治理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注重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功能。2019年5月,广东电网面向全国,为能源发展公司公开选聘总法律顾问。在出资企业层面,坚持分类施策,推动战略型管控企业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

  2020年,广东电网基本建成公司授权体系。进一步厘清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印发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权责事项共99项。构建权责对等、高效运行、有效制衡的分类分级授权体系,对32家分子公司开展授权放权,涵盖权责事项659项,授权放权123项,充分激发基层主体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电网首创性地推动法治运行的可视化,将法治工作与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电网建设有效融合,充分发挥法治大数据对业务的支撑和驱动作用。2019年和2020年,该公司建设的南方电网首个法治运行展示中心和省级法治宣教服务中心相继落成,被广东省司法厅作为全省法治建设的“闪亮名片”向外推介,充分展示“看得见的法治”,广泛传播“法治的力量”。

法治有力量 赋能湾区建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广东电网以良法促善治,推动该公司向市场化运营、法治化管理转变,自上而下在治理现代化方面不断迈出实质性步伐,为公司参与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驾护航。

  自与省公安厅联合设立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以来,广东电力设施保护警企协作机制进入常态,双方共同编制印发了《广东省电网警务室建设工作指引》,这是全国首个电网警务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2017年,广州供电局推动成立广东省首支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汕尾城区供电局推动建立广东省首个电力警务室。2020年,已实现全省20个地市电力警务室全覆盖,标志着全省防范涉电违法犯罪、电网建设保障以及电力应急执法等方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保障全省电力可靠供应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护墙。今年,佛山供电局连续就2起外力破坏事件开展主动维权,保障了供电可靠性,保护社会公共利益。5年来,广东省电力设施年发案总数从975宗下降至54宗,骤降17倍。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9年全国电力可靠性年度报告》显示,在全国326个地市级行政区域供电可靠性排名中,珠海以平均停电时间0.55小时/户、全口径平均供电可靠率99.9938%(全年停电33分钟)的成绩,蝉联全国第一,中山位列第二、三名,佛山、广州、东莞继续进入前十榜单。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下,粤港澳大湾区的供电可靠性正在加速向世界一流看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让群众更有“电力获得感”

  经济要发展,电力要先行。广东电网始终致力于打造有品质、有效率的法治化用电营商环境。

  2017年,广东第一部省级地方电力法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实施,标志着广东电力立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解决“电网建设难”“电力执法缺位”等长期困扰问题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广东电网协助推动广州、佛山、东莞、江门等地方政府出台本地适用的地方性电力法规、规章、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为服务全省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坚强电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电力招商”已经逐渐成为广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

  2020年,广州供电局不断探索在简化业扩报装手续、办电渠道电子化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编制《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法律风险防控指引》,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行为,保障用电合法权益。东莞供电局联合东莞市发改局共同发布广东电网首个地市级的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白皮书,不折不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在2019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广州“获得电力”指标位居全国第一梯队前列;在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评价调查中,广东电网连续11年摘得全省公共服务满意度第一。

  疫情当下,共克时艰,广东电网“以法为纲”,以稽查、审计、监督等手段确保九五折电价政策刚性执行,助力全省工商企业降本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具“电力获得感”。